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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2-03248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2-3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 | 济高新管字〔2022〕60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1 16:42:30 点击次数:

一、政策背景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明确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粮食安全政治使命,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管护,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在充分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济宁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2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法字〔2019〕17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2〕67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完善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管护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运行管护,高位推动,建管并重,规范实施,切实提升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水平。

四、重要举措

成立由党工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切实保障项目建设;坚持谋划在前,实行区级统一规划设计,择优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充分征求项目所在街道、村委及农民群众的意见,科学规划设计,高质量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四制”管理,规范项目公示、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严把项目验收环节,规范项目验收程序,分级负责把关,明确单项工程验收、区级初验等环节验收要求;创新建后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创新管护措施,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逐步建立完善多元化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效益长久持续发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城乡统筹发展局 |  解读人:尹彦涛 |  联系方式:3255504。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字〔2022〕60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通知

图文解读 | 济高新管字〔2022〕60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通知

音频解读 | 济高新管字〔2022〕60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通知

主要领导人解读 | 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局长尹福艳解读《济宁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电子书 | 济高新管字〔2022〕60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通知

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