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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21:02:24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和《2023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规定,现就2023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11日-6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14日9:00-17:00(第一轮递补)

2023年6月15日9:00-17:00(第二轮递补)

(三)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D3(人才联盟)三楼

二、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3.《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

4.《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5.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专科学历报考的,无需提供学位证明(下同)。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码)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带二维码),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查询打印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8.在职人员应聘的(含定向委培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1),加盖所在就业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公章。

注: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和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加盖所在就业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公章。

已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提供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材料。已经专升本或录取为研究生的,应聘人员要写出保证录用后放弃本科、研究生的声明。

9.教师资格证。2008年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8年及以后取得的,须提供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证书验证”栏目下教师资格证真伪查询截图并彩色打印。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附件2),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最迟不晚于2023年8月31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1.报考济宁高新区行知学校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从事学校该学科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间截至2023年4月24日。

面试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人员递补

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审查递补进行两轮,第一轮6月14日9:00-17:00,第二轮6月15日9:00-17:00。拟递补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未遵守规定时间和要求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经两轮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后,该职位面试人员仍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不再递补。

四、缴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

(一)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招聘报名网站完成缴费,缴费时间:2023年6月11日10:00-6月13日18:00。未按时完成缴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2.递补人员缴费时间:

第一轮递补:2023年6月14日10:00-18:00

第二轮递补:2023年6月15日10:00-18:00

未按时完成缴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打印面试通知书

2023年6月19日10:00-6月21日17:00,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教师招聘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主动告知是否与应聘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未主动告知应回避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应聘人员明确以上时间节点,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6月10日17:00前将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扫描件,发送至gxq_sfjjyc@ji.shandong.cn邮箱,邮件以“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命名,并拨打电话0537-3255737进行告知。

(四)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须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输入错误或者更换的,请及时拨打电话0537-3255737告知。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五)未尽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37-3255737、3255628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2、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使用)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来源:发展软环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