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23-03816 | 发布机构: |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解读人:江苏亿友慧云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主管张忠祥
问:本次“亩产效益”评价办法是什么?
张忠祥:济宁高新区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分别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设定了评价指标。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企业各项指标值÷指标基准值)×指标权重+加分项或减分项。
其中,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评价主要涉及了六大指标: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以上六项指标在评价中占比为80%(含)以上,加分项占比不超过20%。规模以上综合评价基准分100分,单位用地税收值为60分,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值、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值、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值均为5分,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值、加分项值各10分。
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评价涉及两项指标:单位用地税收和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占比100%。规模以下的综合评价基准分100分,单位用地税收值为75分、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值为25分。
问:本次评价的加分项有哪些?
张忠祥:此次评价设置了多个加分项,对企业投资、创新、人才等方面进行了引导和鼓励,主要分为以下七大方面:一是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对税收贡献较大或纳统项目投资额较大的企业给予加分奖励。如企业年税收总额超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10亿元、5亿元,实施纳统项目投资年总额超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进行加分。二是注重企业创新,对建立国家级、省级技术研发机构,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以第一起草人身份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首台套”的企业分别实施加分。三是重视人才培育,对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国家重点工程人选的,申报入选省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企业进行加分。四是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动数字化转型。对项目入选国家级技改专项(工业强基、工业技术再造等)、入选省级重大技术改造奖补项目的企业,入选市级十佳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分别加分。对获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依据评定证书)的企业分别实施加分。五是鼓励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对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的企业,拥有马德里商标、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等品牌荣誉,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及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加分奖励。六是引导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对通过安全生产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分别实施加分政策。七是鼓励企业争荣誉、创名片。对获批国家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分别进行加分奖励。
问:本次评价的减分项有哪些?
张忠祥:减分项主要对因产品质量等问题被立案查处、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被行政处罚、未完成节能降耗任务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因环境违法等问题受到相应行政处罚的四类企业,分别实施扣减5分的惩罚措施,同类问题所受到的多个处罚不再累计减分。通过设置减分项倒逼低效企业增强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意识,提高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紧迫感,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字〔2023〕3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领导人解读 | 高新区经济运行局胡昌振处长解读《济宁高新区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视频解读 | 济宁高新区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图文解读 | 济高新管字〔2023〕3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