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新区统计工作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主动服务、大胆创新,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对统计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 述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新区统计工作处对201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
2018年在高新区党工委坚强领导下,统计工作处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打造现代统计体系为主线,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抓好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第四次经济普查、宏观数据信息平台、社会经济动态监测中心、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设,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开拓创新,各项统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市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全国高新区统计先进集体、高新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高新区统计处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通知》相关规定,不断规范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统计信息公开形式,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水平,巩固统计信息公开成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统计工作处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重要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前哨站、晴雨表、预警线”的作用,建立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靠上抓,担任统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安排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概况
2018年,利用高新区政务公开栏及市统计局信息网共发布信息50条,其中,政务活动12条,统计信息17条,业务活动10条,经济普查类5条,其他类6。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府机构。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业务信息。主要包括: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种普查公报、主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职称等;应急管理,统计标准、统计指标解释,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
4、发布《济宁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5月16日,在济宁高新区网站上发布《2017年济宁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数据客观反映了全区经济社会民生等各个领域的发展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为加强和改进全市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决策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保密性,统计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范了统计信息加载的内容、格式、上报途径等具体要求。
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统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领导活动报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关怀下,高新区统计工作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内容偏少。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统计数据解读的表现形式,增强可读性、生动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公开和办公会议公开,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制度,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公开。
三是严守政务公开纪律,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同时,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