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18-04301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济高新管办发 |
成文日期: | 2018-05-1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
《济宁高新区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济宁高新区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
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济宁市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济宁市林业局《2018年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全面推进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加快建设林城相依、林村相依、林水相依的森林城市,形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建设我区创建森林城市步伐。
二、任务目标
按照济宁市创森总体规划及要求, 2018年完成造林2000亩,林木绿化率达到33%以上,城区新增绿地面积1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平方米。新建扩建城郊森林湿地公园1处,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新建提升通道绿化、水系绿化5公里,新建完善农田林网2000亩,新建提升环城林带、城市绿道5公里。完成乡镇驻地绿化提升1个,新增美丽乡村绿化达标村2个、生态文明绿化达标村5个,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35%,创建省级、市级森林乡镇、村庄1个。林地湿地征占审批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新建生态科普场所1处,开展主题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100%。义务植树尽责率85%,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构建环城森林体系。2018年度我区完成造林2000亩,柳行街道200亩,黄屯街道200亩,王因街道400亩,接庄街道400亩,市政园林处800亩。新建提升通道绿化、水系绿化5公里,新建完善农田林网2000亩。新建提升环城林带、城市绿道5公里。(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管理局、财政分局、市政园林处、各街道、高新控股)
(二)构建森林乡村体系。按照“突出发展乔木、突出营造片林”的要求,充分利用进村道路、房前屋后、水边、河边等地广植林木;实施“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千万树木进农家”等活动,因村制宜,建设经济型、景观型、园林型的特色森林乡村。完成乡镇驻地绿化提升1个,新增美丽乡村绿化达标村2个、生态文明绿化达标村5个,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30%,创建省级、市级森林乡镇、村庄1个。(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管理局、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分局、市政园林处、各街道)
(三)构建湿地生态体系。加强湿地保护、恢复与合理利用,逐步恢复湿地面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逐步恢复鸟类等生物的自然生长和栖息环境,建立健全湿地自然保护网络,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构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大力推进国家重要湿地和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建设,新完成湿地生态修复1500亩,新建提升森林公园、湿地公园1处。林地湿地征占审批率达到100%。开展蓼河公园菊花展、郁金香展等主题科普生态活动5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园林处、党工委宣传部、各街道、高新控股)
(四)构建林业产业体系。加快标准化经济林基地、苗木花卉基地、特色林果示范区、现代林业示范区体系建设,积极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发展,以刘村葡萄种植产业示范基地为中心,发展经济林200亩;各街道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依托湿地公园、美丽乡村、家庭农场、生态庄园等,加快推进休闲观光、生态采摘、生态体验等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管理局、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处、各街道)
(五)构建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健全完善森林防火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控制林火的预测预报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联动扑救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深入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加强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建设,最大限度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加强对木材采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木种苗繁育及运输的监督管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2%以下。古树名木保护率100%。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管理局、城管执法分局、市政园林处、各街道)
(六)加大森林生态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媒体和街头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短信等平台,开辟创森专题、专栏和专版,开展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高密度的宣传工作。在区内主要干道、城际连接线等广告位和城区主要电子屏幕加强“创森”公益广告宣传,制作安置大型创森宣传广告牌5处。在道路水系、公园广场、商铺商场、机关单位等场所,利用LED显示屏、大型广告牌、条幅等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在公交车滚动屏及窗口单位、临街单位、村居显著位置悬挂和张贴创森标语、设置创森宣传牌。结合“植树节”“爱鸟周”“国际湿地日”“国际环境日”等重大节庆活动,发放“创森”倡议书,开展“创森”签名、征文、征歌、知识竞赛和书画摄影比赛等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创森”主题宣传。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安排部署本辖区“创森”宣传报道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生态意识、参与意识,确保随机抽样调查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市政建设管理局、社会事业发展局、城管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处、各街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管委成立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创森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作为责任人负起第一责任。市政建设管理局、社会事业发展局、城管执法分局、市政园林处、各街道负责辖区创森组织实施,林业、规划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创森任务落实。
(二)突出重点,提升成效。全面推行重点工程项目化管理,对公园绿地、环城林带建设,铁路、公路、矿区、重要交通连接线等沿线绿色通道建设,农田林网、水系绿化、村居绿化等所有造林实施项目化申报、推进、实施、验收,切实提升造林质量和绿化成效。
(三)强化监管,依法治林。健全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实施管理、施工验收制度,实施绿化全程跟踪监察。加强林地林木管理,强化林地征占用监管,严格执行采伐限额,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控,落实重大疫情防控责任,严防有害生物传入和蔓延。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创森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把创森宣传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报道,加强新闻宣传和典型宣传,大力倡导创森理念,增强全社会创森意识,教育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创森活动。广泛开展创森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关注创森建设,形成良好创森氛围。
(五)加强督查,严格奖惩。把创森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着力加大督查的强度、深度和力度。对完不成创建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存在突出问题的给予相应处理;对创建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