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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AK/2019-01265 发布机构: 洸河街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街道办事处文件
成文日期: 2019-05-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洸河街道2019年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10 08:39:40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绿色发展要求,为切实做好街道2019年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保障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着力构建秸秆禁烧和垃圾禁烧长效机制,坚决巩固保持街道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的良好稳定态势。。

二、目标任务

在街道范围内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焚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96%以上。夏季重点时段:5 月 20 日至6 月 30 日,秋季重点时段:9 月 25 日至 11 月 5 日。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包保责任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办事处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设立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办公室,确定工作人员及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社区、村(居)秸秆和垃圾禁烧责任,村(居)是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基本作战单元,建立以社区为单位,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禁烧管理体制;建立秸秆和垃圾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办事处领导包社区、机关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包片区、包网格、包路段、包企业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禁烧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包社区领导、社区书记、社区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包村(居)干部、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人员到岗到位。在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期间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不完成、人员不撤回。

(二)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加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清理力度。社区、村(居)对所属区域内的户、地块、道路、企业、学校、农贸市场、废弃厂房、废品回收点(站)内的秸秆、枯树、枯叶、垃圾等,所属村(居)要随时清理、清运,不留隐患,所属社区要督促村(居)及时清理、清运。街道督查组在督查中对发现的农作物秸秆和垃圾堆积物,要立即通知所属社区、村(居)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清理、清运。所属社区、村(居)在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对规定期限内未立即清理的社区、村(居)将予以通报批评,若因此引起焚烧的,根据本方案实施责任追究,并纳入村(居)级年终综合考核。

(四)严格督导检查。街道纪工委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包社区、包村(居)干部、村(居)干部按照包户、包片区、包网格、包路段、包企业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督查,每发现一次人员不到位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五)实行责任追究,严格处罚到位。对焚烧秸秆和垃圾或发现焚烧秸秆和垃圾痕迹的,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分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防控不力,在全市或全区范围内出现“第一把火”,被济宁市督导组或高新区督察组发现并查实的,村(居)支部书记就地免职,村(居)主任停职检查处分,是党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除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全年绩效补贴,扣除社区、包村(居)干部当季目标管理奖。

2、社区、村(居)共焚烧秸秆、垃圾3处以上或被卫星监控火点2个以上,被全市督导组查实的,村(居)支部书记就地免职,村(居)主任停职检查处分,是党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除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全年绩效补贴,扣除社区、包村(居)干部当季目标管理奖,办事处相关包保责任人按照《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暂行办法》进行严肃督查问责。

3、对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未履行规定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对未按要求进行巡查督查,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知情不报的,严格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六)强化宣传引导。禁烧期间,要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危害,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恶意焚烧行为,尤其是对“第一起焚烧行为、第一起处罚案例”的曝光,强化警示作用。街道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禁烧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到村(居)、到户、到企业,让禁烧工作妇孺皆知、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广大居民杜绝焚烧行为。街道将加强对秸秆和垃圾禁烧的群众监督,设立公开举报电话(3236065、3236080),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反馈查处情况。

四、职责分工

做好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是对街道上下和社区、村(居)、部门单位工作水平和执行能力的现实检验。各社区、各村(居)、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急事、难事,切实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同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兵把关,又要通力协作、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在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调度下,搞好联动、相互衔接,确保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对禁烧工作进行督查通报,负责安排禁烧期间督导检查车辆;负责后勤保障;负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用好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做好禁烧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秸秆和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典型,曝光违法焚烧行为;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技金融创新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联系督导辖区企业垃圾禁烧工作,并制定督导检查计划,做好督导检查记录;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认真履行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做好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与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联系,做好禁烧期间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宣传推动绿色文明祭祀,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服务中心。负责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整合用好有关资金集中用于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落实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经费;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各建设工地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焚烧垃圾现象;主动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共同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加强与高新区环保部门卫星遥感监测的沟通协调;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蓄意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组织街道秸秆和垃圾焚烧应急处置工作组,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按照《森林法》和有关规定,协助上级部门从严从重查处因焚烧秸秆造成烧毁树木以致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纪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和问责办法,对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党建群团办公室:负责将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队作用,积极行动,引导广大村(居)团员青年奉献青春力量,全面参与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和妇女在村(居)、家庭中的关键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督导标段人员加强对街村驻地散乱、零碎作物秸秆的清理清运。对街道所负责道路、绿化带进行检查确保所负责区域不出现焚烧垃圾、落叶现象,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协调督促各路段保洁公司配合好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确保不出现环卫工人焚烧垃圾现象;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城市管理局洸河执法大队:负责开展城管监察行政执法,负责城镇建成区内有关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禁烧期间秸秆和垃圾运输车辆、禁烧督导和宣传车辆道路通行顺畅;协助派出所做好街道秸秆和垃圾焚烧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社会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焚烧秸秆引发的重大安全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做好与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息沟通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社区、村(居)居、部门都要把抓好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民动员,群策群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立以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及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属地责任管理的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充实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力量,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街道全体机关领导干部要树立全员抓秸秆和垃圾禁烧的观念,把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做为夏秋两季中心工作,全员上阵、分工负责、分兵把守、集中攻坚,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秸秆和垃圾焚烧现象。

(二)强化对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成立督查组,在秸秆和垃圾禁烧期间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承担检查、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街道办事处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工作存在不足的,立即督促有关社区、村(居)进行整改,发现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迅速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肃处理、追查问责。街道成立秸秆和垃圾禁烧应急处置组,对村(居)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村(居)要组织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成立巡逻队,按照属地对所有网格、路段、企业进行巡逻检查,确保各项利用措施实施到位、不发生焚烧秸秆和垃圾现象。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及环保部卫星监测通报和中央、省市环保检查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根据《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进行严肃督查追责。


来源:洸河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