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AL/2019-01345 | 发布机构: | 柳行街道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街道办事处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9-05-1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社区、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柳行街道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柳行街道党工委
柳行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9日
柳行街道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街道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严守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生态红线,全面提升和改善辖区大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呼吸健康空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宁市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济宁高新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最新部署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以综合利用保禁烧、以禁烧促综合利用”标本兼治的思路,采取全面防控与重点布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制度和问责办法,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群策群力、严防死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着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形成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重点时段
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5日至11月5日。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最严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社区、村秸秆禁烧责任。社区总支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调度禁烧工作,社区总支书记要逐村研究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定期巡查调度措施落实情况;包社区领导及包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全力以赴靠在一线,指挥禁烧工作,包社区领导要逐村、包村干部要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始终靠在一线抓落实。村是秸秆禁烧工作的基本作战单元,各村要逐户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块地。街道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确定工作组人员,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要严格落实科级领导包社区、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禁烧责任,确保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街道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体制,街道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都要下沉到网格中,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秸秆禁烧期间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回。要突出抓好对农作物集中连片种植区域的管控,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落实好各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措施。
(三)建立秸秆禁烧边界联动机制。与相邻的街道、村之间分别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签订边界秸秆禁烧联动协议,制定预防秸秆露天焚烧的联动应急预案,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确保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四)充分发挥禁烧在线监控的作用。鼓励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秸秆禁烧重点时段,要实行禁烧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火情应急预案、火情应急队伍、配齐应急设备和器材,一旦出现险情,保证人员、设备能立即到位,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技防、人防相结合,实现对露天焚烧行为的实时高效管控。
(五)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坚持以堵促疏、以疏保堵,结合秸秆利用现状,深度挖掘秸秆利用价值,广泛开辟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统筹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用足用好各级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秸秆利用技术,合理安排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的优先时序,让农作物秸秆尽量因地制宜及时消化处理。鼓励发展秸秆收、运、储和加工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合作组织,探索建立有效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存及运输体系。要切实加强对作业农机的管理,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下田作业。各涉农街道要设立专门的秸秆集中堆放场并落实专人看管措施,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利用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采取集中存放、专人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秸秆随意堆放在田间、地边、沟渠内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消除秸秆露天焚烧隐患。
(六)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街道继续实施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补贴政策,在秋季农作物禁烧结束后,按照秋季农作物还田及综合利用面积,每还田一亩补助30元,对故意焚烧秸秆农户一律取消秸秆还田补助资金。补助面积核定程序为: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秸秆还田面积;负责收集、保存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1周内,将公示影像资料和最终确定面积一并上报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街道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实施经济处罚,每被发现焚烧一堆秸秆,罚所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罚款由办事处财政服务中心在绩效工资中扣除。
(七)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对焚烧秸秆的行为,由环保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焚烧责任人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的,除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和赔偿损失外,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焚烧苗木和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的,由林业管理部门按照《森林法》从严从重查处;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刑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造谣惑众、污蔑诬告举报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严从重惩处。派出所要抽调执法力量,一旦发生案情,在第一时间进入侦查,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教育一片,保持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的高压态势。
(八)实施秸秆禁烧责任严厉追究制度。对在夏秋秸秆禁烧期间,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街道纪工委按照《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严肃问责。街道加大对社区、村、责任单位和人员的问责力度,层层加压施力,促压力转动力,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九)认真组织开展全社会全方位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工作。禁烧期间,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恶意焚烧行为,强化警示作用。各村要将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环保局、济宁市林业局《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张贴到显要位置、农贸市场、交通要道,广泛宣传,形成震慑作用。街道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禁烧明白纸、发送秸秆禁烧短信等形式,宣传到村到户,让秸秆禁烧妇孺皆知、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做好秸秆利用、杜绝焚烧行为。要于5月份和9月份,在农村中小学中集中开展一次以每个班办一期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黑板报、向每名学生发放一张禁烧明白纸、组织每名学生书写一份禁烧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培养学生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意识,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促进禁烧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对秸秆禁烧的群众监督,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反馈查处情况。
四、职责分工
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是对全街道上下和各社区、部门单位工作水平和执行能力的现实检验。各社区、村、部门、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急事、难事,切实提上重要日程。同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兵把关,又要通力协作、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在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调度下,搞好联动、相互衔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通报,负责提供秸秆禁烧期间督导检查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群团办公室。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用好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做好禁烧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典型,曝光违法焚烧行为。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队作用,积极行动,引导广大农村团员青年奉献青春力量,全面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问责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焚烧秸秆引发的重大安全事件进行处理,做好与秸秆禁烧办公室的信息沟通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农作物种植大田内传统祭祀焚香烧纸用火行为的管控,宣传推动绿色文明祭祀,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负责组织农村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小手拉大手”活动。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与为民服务中心共同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做好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大气质量的监测工作;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卫星遥感监测等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有关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街道、村环卫人员加强对街村驻地散乱、零碎作物秸秆的清理清运。对所负责的道路、绿化带进行督查,确保不出现环卫工人焚烧垃圾现象。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务服务中心。负责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整合用好有关资金,集中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经费。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牵头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牵头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农业秸秆利用的指导,组织相关利用主体与村、种植大户进行对接活动,并做好利用衔接与配套服务。负责按照《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河道内种植高杆农作物和弃置、堆放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秸秆农机化利用的指导,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秸秆农机化利用工作方案,引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机械、新技术、新成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会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各社区、村、物业小区秸秆禁烧责任,部署、调度禁烧工作,定期巡查调度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纪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和问责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认真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派出所。负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蓄意焚烧秸秆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按照《森林法》和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焚烧苗木和因焚烧秸秆造成烧毁树木以致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供电抢修中心。负责农田内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火灾。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交通管理所。负责保障禁烧期间农机、秸秆运输车辆、禁烧督导和宣传车辆道路通行顺畅,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凭跨区作业证免交车辆通行费。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单位在禁烧期间,积极对接市、区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全街道各社区、村,各部门都要把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民动员,群策群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建立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及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属地责任管理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充实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到位”,迅速展开工作。要树立全员抓秸秆禁烧的观念,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夏秋两季中心工作,全员上阵、分工负责、分兵把守、集中攻坚,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和巡查。全街道实行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导社区、村责任制,成立督导小组,在秸秆禁烧期间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承担督促、检查、指导、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各社区、村禁烧工作总体计分评价等职责。街道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容办、派出所为主体成立巡查组,对各社区、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巡查,并填写《柳行街道秸秆禁烧巡查记录表》,做到焚烧一起,查处一起。巡查组要严格组织纪律、坚守岗位、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昼夜巡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发现工作存在不足的,立即督促社区、村进行整改,发现焚烧秸秆的,迅速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肃处理、追查问责。各社区要集中人员,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对所辖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村要组织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成立巡逻队,对所有地块进行巡逻检查,确保各项利用措施实施到位、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配备必要的机械装备,随时处置焚烧火情。
(三)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禁烧期间,要建立工作情况日调度通报制度,禁烧期间以社区为单位每天下午五点前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禁烧领导小组及时汇总、分析上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附:柳行街道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
柳行街道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茂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晓彤 党工委副书记
张兆新 党工委副书记、柳行派出所所长
夏长花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广辉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吴宪伟 党工委委员
赵 宁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鹏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 勇 办事处副主任
孙大鹏 办事处副主任
吴恒军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 忠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肖翠香 党建群团办公室副主任(兼绩效考核办公
室主任)
张亚宁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
办公室)副主任
杨淑霞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吕子红 社会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副
主任
伊 娟 杨家河科技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戈文华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兼五厂社区
党总支书记)
寇宏伟 社区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副
主任(兼绿色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冯 利 财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敏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 峰 王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广安家园社区党总
支书记
王保存 执法协调办公室主任(兼新杨柳社区党总
支书记)
王庆斌 崇文社区党总支书记
文 明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王红星 城市管理局柳行执法大队队长
许 彬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辉 教育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乡统筹办公室,马利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宣传组
组 长:李 鹏
成 员:李庆平 刘 杰
(二)巡查组
组 长:吴宪伟
成 员:王红星 范连波 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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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
组 长:刘 勇
成 员:张 忠 马利霞 王永晶
后勤组
组 长:张 忠
成 员:郑茂超 王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