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C/2019-08269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招生管理 |
成文日期: | 2019-08-0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校2019年招生对象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杨村煤矿生活区、长庆管区,外加沙河管区前韩村、后韩村和北许村,务工子女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一)小学阶段招生
1.入学年龄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户籍所在地在街道、社区且参与村(居)集体经济分配的家庭适龄儿童在街道办事处辖区服务区学校就近入学。
(2)不参与村(居)集体经济分配的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现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具体要求如下:
①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②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③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④入学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如户口登记地址和房产登记地址在一个街道范围内,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学校入学,如户口登记地址和房产地址不同属一个街道,在户籍所属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⑤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有高新区户籍且无自有房产的,可在高新区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租房证明(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等)、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⑥寄放户口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该儿童父母或直系亲属),建议回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入学。确需在高新区入学的,由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积分入学办法。具体办法见《济宁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暂行办法》(济高新管办发〔2018〕38号),可以通过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关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达到要求的,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入学。未达到积分入学要求的,根据省教育厅义务教育招生有关政策“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要求,返回流出地入学。
4.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如优抚对象子女,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初中阶段招生 实行对口直升、统筹调配的免试招生办法。杨村煤矿中学小学部毕业生对口杨村煤矿中学中学部
三、小学招生申报:8月6日上午9:00至8月8日下午5:00,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登录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专用网址(gxxxrx.cflyse.com),进入“济宁高新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四、审验:1、8月7日至8月9日,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入学条件规定的各种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杨村煤矿中学小学教学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符合入学条件的发放入学通知书。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