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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AM/2019-05910 发布机构: 黄屯街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街道办事处文件
成文日期: 2019-04-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黄街办发〔2019〕5号 关于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12 15:43:53 点击次数:

为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力度,更好地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根据2017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在《黄屯街道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对此《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各村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实行备案制度:

各村在分配项目占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处置固定资产等重大事项时,应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前2日向结算中心备案,结算中心将不定期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收入:

1、各村因对外发包、租赁集体资产等签订的经济合同,支部书记、村主任对该收入具有催收义务。

2、收入严禁坐收坐支

坐收坐支是指收取的款项不入帐,并将此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对出现坐收坐支村庄,在年底考核中,财务考核得分为零,并将坐支金额上交至结算中心,有关该金额的相关支出在取得合规原始单据后方可入账。

三、支出:

1、原始单据:

针对村级各项支出,严格按照支出的附件目录提供原始单据,对合理、合规的原始单据,给予入账,不合理、不完整的单据不得入账(查看附表)。对附件目录表中未列明的支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原始单据。严禁白条抵库。

2、按规定、标准列支费用

从街道领取固定工资的村干部不允许以任何名义领取误工补助。

杂工工资、误工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80元。务工人员、金额、出工时间要详实具体。结算中心依据具体情况转账到误工人员的本人,村级须提供收到务工工资人员的签字并按手印的务工花名册,严禁代签。

3、福利支出:

原则上允许对村困难户、五保户或特困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进行慰问。其他福利津贴一概不予入账。因公交通费、办公费等有文件的规定的按文件执行,无文件规定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街道监督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

4、对单笔支出超过2000元或单笔支出不超过2000元,但总金额超过10000元的支出,严禁使用现金支付。

四、处置固定资产按标准程序

处置固定资产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处置资产。对账面原值不超过1万元的,需将处置资产明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所得款项上交结算中心。账面原值超过1万元的,除以上程序外,应将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并将所得款项上交结算中心。

五、长期往来账款需要核销的应按照核销程序进行核销。(村要求核销的)

债权债务核销程序:年限超过15年的,确定无法收回或支付的债权债务,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核销核销,并将核销明细及会议纪要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无异议后,经社区书记、结算中心及办事处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核销。

六、工程项目:需要招标的按黄屯街道招标办公室程序执行。

七、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设置账外账.


来源:黄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