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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AR/2021-00642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经办流程
成文日期: 2021-04-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岗位信息发布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9 21:48:34 点击次数:


一、事项名称

岗位信息发布

二、事项简述

有招聘意愿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岗位信息,或通过线上自助注册的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三、实施层级

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四、服务对象

有招聘意愿的各类用人单位

五、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六、申请材料

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服务许可证(图像电子版),招聘联系人身份证(正面图像)和授权委托书(电子版)。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办理渠道

现场咨询或网上办理

咨询地点:高新区三角绿地人才市场。

业务咨询电话:0537-3255915

九、结果反馈

网上反馈办理结果

十、办事流程图

用人单位到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或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网上服务大厅”栏目点击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

1、注册登录。招聘用人单位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rss.jining.gov.cn  在“人社业务网上服务大厅”栏目中,点击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注册会员信息。

 

 

 

2、招聘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上传的证照、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为用人单位开通发布职位、简历查询、预定现场招聘会等权限;未通过审查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3、信息发布。通过招聘资格审查的用人单位登陆系统,按照提示发布岗位信息,逐一填写各项内容。

 

 

 

 

来源: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