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20-1042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领导干部解读 |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局长李翠玲解读《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2020年为民办实事的通知》: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2020年为民办实事的通知》已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于2020年4月7日正式印发。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2020年为民办实事的通知》,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就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
二、决策依据
以(济政发〔2020〕2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群众呼声和社会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生优先理念,按照“急需先行、量力而行、主动作为、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轻重缓急,重点选取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以及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民生实事。
三、出台目的
高新区管委会坚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执政为民宗旨。将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入高新区管委会年度统筹推进的重点工作。改善民生质量、增进群众福祉。
四、重要举措
一是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坚持为民办实事制度,精选十二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事项,列为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加以落实。
二是为民各实事办理牵头部门将承办的事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承办项目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资金落实,并负责抓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扎实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文件链接】济高新管发〔2020〕6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2020年为民办实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