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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0-10132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政策解读】关于《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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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29 17:42:22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全面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新区管委会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现将有关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制度创新课题。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对于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提出:省政府决定以县(市、区)为主体,在全省启动“亩产效益”评价改革。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

山东省工业运行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指〔2020〕2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0〕36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分类综合评价指导办法》(济政字〔2020〕37号)

三、出台目的

为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将工业企业划分为A、B、C、D四档和T档(暂不参与评价),其中A档约占企业数(不含T档)20%,B档约占企业数(不含T档)35%,C档约占企业数(不含T档)40%,D档约占企业数(不含T档)5%。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及权重:综合评价基准分100分,其中单位用地税收值为60分、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值5分、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值为5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值为5分、全员劳动生产率值为5分、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值为10分、加分项值为10分。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企业各项指标值÷指标基准值)×指标权重+加分项或减分项。

四、重要举措

各有关部门依据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上按照A类优先保障,B类积极支持,C类相对控制,D类严格限制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地、用电、用水、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建立“正向引导”和“反向倒逼”机制,推进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性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文件链接】济高新管发〔2020〕9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图文解读】 【图文解读】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