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AM/2020-00896 | 发布机构: | 黄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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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标 题: | 关于印发《黄屯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乡村治理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单位、各社区、各村:
《黄屯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乡村治理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屯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1日
黄屯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乡村治理工作分工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乡村治理分工方案>的通知》(济室字〔2020〕2 号)、济宁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乡村治理工作分工方案》(济高新办发〔2020〕8 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三生三美”新时代美丽黄屯,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分工如下:
一、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牵头)
1. 提升社区公共环境。广泛发动群众,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把社区公共空间和环境整治好。(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2. 实施社区绿化行动。开展社区绿化,因地制宜种植树木和花草,建设绿色生态社区。(责任单位:为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3. 推进卫生村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贯彻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有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农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牵头)
4. 集中清理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污染 “上山下乡”等。基本完成较大规模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5.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完善“户集、村收、街道运、区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6. 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7. 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庄清洁工作长效运营,并结合实际通过以工代赈、工资补助等方式,设立保洁员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劳动力从事社区保洁工作。(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三、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对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为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牵头)
8. 维护污水管网的正常运行,健全运行管护体系。根据社区实际条件,人口聚集程度,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体系。(责任单位:为民服务中心、参与单位:各社区)
9. 对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围绕高新区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一个”核心,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五同”目标,全面打赢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战,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任务。(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10. 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11. 推动开展农村水体清理,逐步消除农村各类黑臭水体。以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四、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社会事业办公室牵头)
12.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指导和服务,加强粪肥科学还田利用指导,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鼓励引导应用农牧结合、发酵床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逐步实现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社区)
13.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继续实施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奖补政策,鼓励发展秸秆收、运、储和加工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合作组织,探索建立有效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存及运输体系,培育壮大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典型模式,逐步建立秸秆利用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社区)
14. 推进农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应用标准地膜,逐步加大棚膜回收利用力度。大力引导培育地膜回收市场主体,鼓励探索标准地膜推广应用与回收补贴挂钩机制,探索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五、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社会事业办公室牵头)
15.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明确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认真总结提炼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运行管护机制。(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六、完善行政村建制优化工作(社会事业办公室、党建群团办公室牵头)
16. 积极完善行政村建制优化。坚持区为主导、街道为主体,依法依规、完善行政村建制优化。坚持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大村带小村。(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党建群团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七、切实加强敬老养老,保障老年人住房安全(社会事业办公室牵头)
17. 加大敬老院建设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财政所)
18.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老年人及子女孝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倡导老年人与子女共同居住。同时利用村规民约、好媳妇好婆婆评选等社会公德引导作用,通过道德约束和舆论影响,督促子女履行赡养老年人义务。(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19. 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对老年人住房用电、取暖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可行措施集中整改。(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黄屯供电所,参与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财政所)
八、平安乡村建设(社会稳定办公室牵头)
20. 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按照“双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发案”街道、村(社区)创建行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积极推行“一村一警务助理”机制,健全人员配备、考核管理机制,优化农村警务区设置,规范运行机制。加强治安巡逻管控,强化网络安全预警监测。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加强拒毒防毒宣传教育,开展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依法打击处置涉农非法集资,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完善多网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推动镇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配齐配强农村网格员。加快“雪亮工程”一体化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社会稳定办公室,参与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党建群团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21. 加快法治乡村建设。完善区街村三级法治创建体系,开展“法治乡镇创建”和“法律进乡村”主题普法活动,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对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责任单位:社会稳定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22. 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
制,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广村(居)“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和“智慧民调”系统应用。深化“和为贵”调解室建设,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婚姻家庭指导服务。(责任单位:社会稳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23.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街道司法所建设,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推广“车载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组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团。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研发特色法律服务产品,开展特色法律服务。建立农村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库,制定农村法律服务标准。(责任单位:社会稳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九、移风易俗及殡葬改革(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
24. 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儒家文化发源地优
势,深化法德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举办基层理论宣讲骨干培训班,开展“中国梦 新时代 祖国颂”宣讲、四德工程示范区、基层示范点巡礼及弘扬齐鲁优良家风家训等活动。加快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参与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社会稳定办公室、各社区)
25. 倡导树立乡村文明新风。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开展文明村镇、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结合乡村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建立完善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发现选树推广机制,定期选树宣传善行义举四德榜“榜上有名”先模人物、“新时代新农民”等,培育宣传一批乡村先进典型。推进移风易俗,丰富宣传教育载体,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开展“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和红白理事会骨干培训,引导群众摒弃陋习、倡树新风。(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26. 强化文明示范引领。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进一步整合农村宣传文化、科普教育、体育健身等各类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构建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进一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产品配送和送文化下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文化走亲”“送文化”“种文化”“育文化”等活动。深化传统特色文化传承工程,组建基层文化队伍,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村民的文化素养。加强农业农村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保护好文物古迹、农耕遗迹等,传承发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农耕文明。(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参与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各社区)
27. 完善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督导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
导,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奖惩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移风易俗联席会议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落实。(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党建群团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经管站牵头)
28.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通过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物业经济、深挖土地潜力、盘活存量资源、推动产业发展、拓展服务项目等途径,2020 年,村集体收入 5 万元以上村达到 100%以上,10 万元以上村达到 50%以上。积极探索利益分配新机制,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要优先安排村集体作为建设管护主体,收益归村集体。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三会”制度,盘活未承包到户土地、“四荒”等资源,以及闲置厂房、大型农机具等设施设备。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以放活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重点,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民土地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流转,建立紧密牢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党建群团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经管站,参与单位:各社区)
29. 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单位:党建群团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社区)
30.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引导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责任单位:经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