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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AR/2021-11794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经办流程
成文日期: 2021-06-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5.1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6-30 17:40:36 点击次数:


一、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2.《关于印发〈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7号)。

二、政策对象

各类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0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四、申请条件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1.财务报表;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六、办事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经办窗口提交申请,现场填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经审核无误后,等待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七、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

八、办理地点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告知

十、咨询电话

来源: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