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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D/2023-02129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消费提示警示
成文日期: 2023-04-2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消费提示警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4-26 14:18:11 点击次数:

五一”节日将至,户外旅游、亲友聚餐等食品相关消费活动增加,但气温逐渐升高,微生物容易滋生,带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确保广大消费者欢乐、平安过节,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出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食品选购需留心:

选择正规购买渠道,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场,注意选购新鲜、包装完好、贮存条件符合要求的食物。线上购物时注意查看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公示信息,尽量选择信誉高、售后服务好的正规平台店铺,谨慎购买朋友圈“微商”食品。

2、存储烹饪当注意:

生熟分开:防止食品原料中细菌、真菌等微生物与熟食发生交叉污染

烧熟煮透:加工禽、肉、蛋、奶等食物时,要充分烧熟煮透,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不食用任何发霉、变质、腐坏食品。

3、在外就餐要谨慎:

应选择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距离近、好评较多、使用餐食封签的餐饮单位就餐或订餐,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在卫生条件差、无证摊店、路边摊用餐。

尽量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整洁、“明厨亮灶”、使用外卖封签的单位,不选择无证小摊点就餐。餐后主动索取发票、结账小票等就餐凭证。减少冷食、生食海产品、木薯、四季豆、鲜黄花等高风险食品摄入。合理饮食、适量饮酒。

4、“光盘”行动要践行:

养成杜绝餐饮浪费习惯,使用“公勺公筷”,适量点餐、节约用餐、剩菜打包、文明消费。

节假日期间,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