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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M/2024-00084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4-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5 12:28:47 点击次数: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252、3255751(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绚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平台

济宁金科生命健康科技城 B1-2-1(高新区崇文大道以西、德源路以东、群英以南、崇文大道以北)

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绚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平台建设在济宁金科生命健康科技城 B1-2-1(高新区崇文大道以西、德源路以东、群英以南、崇文大道以北)

1、水环境: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溶解工序;项目区废水(生活污水及纯化水制备废水)排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3、固体废物:原料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墨盒由销售商更换后带走;不合格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