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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M/2024-00104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8 13:12:23 点击次数: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年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1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252、3255751(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鲁抗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德源路88号

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鲁抗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在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德源路88号

1、水环境:项目区废水(安瓿瓶和西林瓶清洗废水、胶塞铝盖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及设备清洗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纯化水制备废水和注射水制备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称量配料、粉碎过筛工序均在密闭洁净车间内进行,废气经洁净车间空调换风系统(安装三级过滤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消毒废气经洁净车间空调换风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废包材、破碎西林(安瓿)瓶、废反渗透膜等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滤芯、废乙醇、废药品、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