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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D/2024-02695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2-05 发布日期: 2024-1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食品生产经营检查结果】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食品违法案例通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食品生产经营检查结果】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食品违法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05 17:49:04 点击次数: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第四季度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当事人生产经营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无盐山药刀削挂面(花色挂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行为。2024年10月21日,我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0.40元;2.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080.40元,一并上缴国库。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