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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D/2024-01646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消费提示警示
成文日期: 2024-02-0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消费提示警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2-02 09:40:53 点击次数:

2024年春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食源性疾患发生,保障全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健康饮食。

挑选年货,选择正规。消费者应选择在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超、农贸市场等场所购物,需谨慎选择在流动摊点上购买食品;选购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信息,选择标签完整、包装无破损、外观无异常的食品进行购买;网购食品应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许可范围,选择在正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的店铺购买年货。

聚会就餐,注重食安。外出聚会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尽量避开高峰,分时用餐;居家聚餐应注意食品加工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提倡使用公勺公筷。

安心点餐,细心取餐。消费者在选择外卖点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订餐,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选择商家时,应优先选择距离较近和评价信誉好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便食材在短时间内送达;谨慎选择生冷食品(如凉拌菜、腌菜、沙拉、生鱼片等);收到外卖时,应第一时间检查食品安全封签是否完好、送餐容器是否受到污染,如发现问题可拒收,并及时向餐饮服务提供商或订餐平台反映;签收后请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等情况的,可随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