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C/2024-03067 | 发布机构: |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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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标 题: | 【救助标准】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根据《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财政局 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济民字〔2023〕25号 )以及《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民字〔2024〕8 号)要求,经研究,确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993元,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水平比去年每人每月提高30元,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补助水平61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45元提高到816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比去年每人每月提高27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补助水平4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