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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C/2024-03069 发布机构: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日期: 2024-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救助标准】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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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标准】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13 14:33:36 点击次数:

    根据《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财政局 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济民字〔2023〕25号 )以及《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民字〔2024〕8 号)要求,经研究,确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其中,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199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44元提高到149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67元提高到179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49元。

来源:发展软环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