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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M/2024-00754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4-28 发布日期: 2024-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4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4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8 12:41:03 点击次数: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428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28——202442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252、3255751(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鲁科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台液压设备建设项目

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凯旋路70号立国产业园3号车间

济宁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鲁科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台液压设备建设项目建设在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凯旋路70号立国产业园3号车间

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除磷化水洗废水、中和废水、防锈废水、喷淋废水、除锈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表调废液与磷化废液(包含磷化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排入济宁银河水务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下料粉尘及焊接烟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滤芯由生产厂家替换回收下脚料、金属渣、焊渣、废包装、收尘、废布袋、不合格零件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切削液、隔油器油脂、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破损废油桶、破损废包装物(切削液、清洗剂、水性漆、固化剂、表调剂、磷化剂、中和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水性漆渣、污泥、废槽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