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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AR/2024-01499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经办流程
成文日期: 2024-07-3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时间:2024-07-30 16:26:21 点击次数:


一、受理条件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四、联系电话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咨询电话:0537-7812961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咨询电话:

洸河街道:0537-3236083

柳行街道:0537-3236636

王因街道:0537-5666832

黄屯街道:0537-3238909

接庄街道:15763729028

五、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43A号窗口。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现场办理地点: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窗口。


来源: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