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AR/2024-01499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部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经办流程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受理条件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四、联系电话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咨询电话:0537-7812961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咨询电话:
洸河街道:0537-3236083
柳行街道:0537-3236636
王因街道:0537-5666832
黄屯街道:0537-3238909
接庄街道:15763729028
五、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43A号窗口。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现场办理地点: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