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21-02847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7号)与省、市要求,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中我区围绕企业开办、准营、运营、退出等阶段,个人出生、教育、工作、养老等阶段,各推出不少于100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大、关联度强、办理频率高的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同时,聚焦事项办理流程,通过简化事项办理流程,对有关事项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环节,对事项要素实施同源管理和动态调整,持续推动申请材料、审查要点标准化,推进申请、受理、审批、发证、归档全程电子化。围绕开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梳理各场景相关事项链条,制定最优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推进事项集成办理。参照省工作规范和“零基础”标准化办事指南,编制全市统一的工作规范和“零基础”标准化办事指南,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更多事项全域办。
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建立以场景应用授权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完善帮办代办机制,提升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服务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局 | 解读人:张昕 | 联系方式:0537-6538932。
【政策文件】济高新管办发〔2021〕3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图文解读】济高新管办发〔2021〕3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干部解读】【领导干部解读】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杨杰解读《济宁高新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音频解读】济高新管办发〔2021〕3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