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21-01959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济高新管发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0〕36号)文件精神,按照企业亩产效益指标并结合其他指标,经周密组织、稳步推进,已分规模完成2020年工业企业“亩产效益”分类综合评价工作。
在207家报送统计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确认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等41家为A类(优先发展类)企业,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66家为B类(支持发展类)企业,明治医药(山东)有限公司等75家为C类(提升发展类)企业,山东济宁九星无纺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为D类(限制发展类)企业,济宁华润高新燃气有限公司等15家为T类(暂不评价类)企业;除20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在占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中确认济宁信发液压有限公司等30家为A类(优先发展类)企业,山东华珠机械有限公司等61家为B类(支持发展类)企业,济宁森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54家为C类(提升发展类)企业,山东圣杨木业有限公司等8家为D类(限制发展类)企业,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上按照A类优先保障,B类积极支持,C类相对控制,D类严格限制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地、用电、用水、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附件:1.2020年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207家).docx
2. 2020年度全区占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除207家以外).docx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7月5日
济高新管发〔2021〕5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 网站.docx
济高新管发〔2021〕5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 网站.pdf
【文字解读】济高新管发〔2021〕5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图文解读】济高新管发〔2021〕5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