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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2-03059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1-3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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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生保安全】主要领导人解读 |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赵宁解读《济宁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30 16:22:52 点击次数:

问:什么是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几类?

赵宁:生活垃圾分类就是通过回收有用物质减少生活垃圾的处置量,增加其资源化利用价值,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依照《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问: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何在?

赵宁:一是为了减少垃圾处置量。生活垃圾分类减少了进入焚烧等最终处置设施的垃圾量,提高垃圾的效果,有利于控制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产生的污染。二是为了便于回收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质。生活垃圾分类能够提高可回收物质的纯度,减少可回收物质分选的工作量。三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混合收集容易造成生活垃圾中高含水率易降解厨余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混入,分类后可以按照不同种类垃圾的性质对收集容器和后端处理进行严格要求,能够减少环境污染。

问:《实施方案》如何科学谋划的?

赵宁:首先,《方案》分步骤对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做出工作规划的同时又积极响应了上级政策要求。其次,从定量化指标方面,提出到2025年底,全区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左右;全区基本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字〔2022〕55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济高新管字〔2022〕55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