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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2-03232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2-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 | 济高新管办发〔2022〕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1 14:27:15 点击次数:

一、政策背景

2022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2022年5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2022年6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3号)。2022年10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8号),为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在充分梳理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3号)和《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8号)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数字政府建设,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深入推进业务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编制免提交证明事项清单,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让群众不再为开证明而烦恼。

四、重要举措

1、共梳理形成区级免提交证明事项134项。其中,电子证照类21项、数据共享类59项、告知承诺类54项,涉及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10个领域。

2、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梳理本部门实行免提交的证明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将更多的事项纳入区级清单,提请管委会公布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免提交证明事项工作指引、修订办理指南、完善告知承诺格式文本,并在政务办事场所、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党工委政法委 |  解读人:宋瑞萍|  联系方式:0537-3517128。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办发〔2022〕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主要领导人解读 | 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孙德祥书记解读《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图文解读 | 济高新管办发〔2022〕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音频解读 | 济高新管办发〔2022〕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