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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2-03231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济高新管办发
成文日期: 2022-12-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高新管办发〔2022〕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1 14:17:33 点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各区管国有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3号)和《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8号)要求,我区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经审核确认,区级实行免提交的证明事项134项,现予以公布,请各部门单位抓好落实。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梳理本部门实行免提交的证明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将更多的事项纳入区级清单,提请管委会公布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免提交证明事项工作指引、修订办理指南、完善告知承诺格式文本,并在政务办事场所、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指导各部门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济发展局要完善信用分类监管,指导各部门将承诺人承诺信息及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对违约失信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约束惩戒。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积极开展事项梳理、规范数据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业务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党政办公室(大数据局)要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夯实数据底座,推进证照应用。党政办公室(政法)要加强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评估、提出工作建议,助推“无证明城市”建设提质增效。


附件:济宁高新区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docx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高新管办发〔2022〕4号(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docx

济高新管办发〔2022〕4号(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pdf

文字解读 | 济高新管办发〔2022〕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主要领导人解读 | 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孙德祥书记解读《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图文解读 | 济高新管办发〔2022〕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音频解读 | 济高新管办发〔2022〕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